参赛总则
凡参加摄影大赛并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本次摄影大赛所有规则。

1.参赛作品须为已在媒体上发表出版的冰雪运动摄影图片。在使用者产出内容性媒体平台如互联网论坛、Youtube、Facebook、Twitter、微博、微信等发表的作品不在此次参赛范围内。参赛作品发表时间为2009年10月1日(首届世界媒体峰会举办)至2021年9月30日。

2.参赛者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3.本次比赛是非强制性的。

4.参赛者同意并承认组委会有权获得其注册信息。参赛者信息仅供本次摄影大赛评选使用。未经参赛者书面同意或授权,信息不会提供给第三方。

5.参赛者须在摄影大赛官方网站注册账户,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参赛作品。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时需提供作品的出版日期和刊登参赛作品的媒体名称,并提供作品出版的链接、发布作品的出版物页面截图、副本或发表证明。组委会有权查验上述文件。参赛者须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6.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亲自拍摄的。

7.摄影大赛工作语言为英文。参赛者需提交英文个人信息和参赛材料。参赛者应对其英文准确性负责。

8.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者提供原始照片。

9.参赛作品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否则组委会有权撤销参赛作品或取消参赛者资格:

10.组委会履行审核参赛申请的程序,即核实参赛者及参赛作品是否符合摄影大赛相关规定。不符合参赛规则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若获奖作品被发现并证实违反参赛规则,组委会有权撤销已颁发的奖金和荣誉,并要求获奖者返还已取得的奖金。

11.为避免参赛者在提交参赛申请时存在欺诈行为,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者发送身份证明、照片版权证明及所有必要的同意或授权证明。参赛者收到组委会要求后,须在十五日之内提供所需书面文件。

12.如参赛作品的真实性、公正性曾受到质疑,提交作品时,参赛者需注明被质疑之内容及本人对此做出的回应。

13.参赛者应保证在其知情范围内没有第三方反对对该参赛作品进行复制及传播。若有第三方对该参赛作品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该参赛作品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14.为宣传推广本次赛事,参赛者提交作品即视为授予组委会在评选期间和公布获奖结果之日起36个月内享有非独占性免费使用权。组委会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有权许可世界各国媒体以新闻报道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使用方式:

15.组委会有权在摄影大赛相关广告宣传活动中使用参赛者的姓名和肖像,且不需支付费用。

16.参赛者一旦参赛,则视同同意摄影大赛各项规则。未经组委会书面同意,凡进入评审环节的作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

17.组委会使用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但因参赛者个人信息填报不全并在合理期限内经适当努力仍无法得到作者相应信息的,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18.参赛者须自行承担向组委会提交个人信息和作品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对设备故障、网络连接故障、传输数据故障、病毒和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的个人信息错误、遗漏、缺陷、延迟、篡改以及参赛作品无法显示或正常运行、被非法使用或篡改等问题,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19.对于非因组委会原因,参赛者不能获悉摄影大赛的获奖名单;非因组委会原因,获奖者未能收到或未及时收到得奖信息;参赛者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摄影大赛规定的义务;获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取或拒绝领取大赛奖金的;参赛者因参加摄影大赛而遭受生命、健康、道德或精神创伤的,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20.在任何情况下,组委会等有关各方、人员,对参赛者因为通过互联网参赛遭受的各种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不承担责任。

21.参赛作品如被第三方非法使用或分发,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22.组委会不承担参赛者参加摄影大赛时可能产生的任何费用。

23.参赛者因违反摄影大赛规则条款给组委会等有关各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参赛者承担赔偿损失等一切法律责任。

24.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组委会在按照规定使用之后将妥善保管所有作品并保留处理作品的权利。

25.组委会保留更改、延长、缩短、暂停或取消摄影大赛的权利,并不为参与者提供补偿。

26.组委会有修改摄影大赛规则,并公布新规则的权利。

27.与摄影大赛规则、参赛相关的纠纷、诉讼或索赔(包括任何非合同性的纠纷或索赔),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如果上述诉讼、纠纷或索赔无法通过谈判解决,组委会或参赛者有权向组委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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